实行制裁是什么意思

实施制裁是对团体或者个人实行的制裁行动,其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冻结制裁对象在境内的一切资产,不让其资金逃脱。

第二,严禁域内机构团体公司和制裁对象有任何经济往来活动,切断其经济活动来源。

第三,禁止制裁对象进入境内。

实施制裁活动是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斗争中的常用手段,越发达的经济体的制裁行为就越走威慑力,反之如果是小的国家区域或者组织实施的制裁基本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我国的法律制裁可分为以下四种:

1.违宪制裁,是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法律的制裁,是具有最高政治权威的法律制裁。主要措施有: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

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等。

2.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形式;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

没收、拘留和劳动教养等形式。

3.刑事制裁又称刑罚。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

4.民事制裁的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民事制裁是使用范围最为广泛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