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多久离婚 法律上可不算离婚

1、男女双方依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经婚姻登记机关审理查明,双方的申请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的,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2、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情形下,无论过了多久,任何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都必须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的户籍档案及婚姻登记机关留存的档案,都必然会显示当事人曾经离婚的事实。这一点永远改变不了,不可能存在依法结婚、依法离婚后、在档案上显示是未婚的状态。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审理查明,双方已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必要处置的,发给离婚证。

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它应认定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当事人一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5、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相关条款,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6、如果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尚有和好可能,不会在当事人首次起诉的时候就判决准予离婚。坚持离婚一方,可在收到不准离婚判决后半年再次起诉,此时,人民法院会认定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而准予离婚。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8条、31条、32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