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

法律主观: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以下法定义务: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有同样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