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为何一直在为免除死刑而努力?
死刑是人类世界最古老的最严厉的刑罚。
虽然世界超过了2/3的国家,在法律上已经废弃了死刑,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仍旧保留着死刑。
从理论上来讲,任何人都不应该结束另外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如果犯罪也和他他的社会环境和生存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就是全球的法学界都致力于废除死刑的原因。
但是在中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仍然保留着死刑,这是因为,死刑在很大程度上有惩戒罪犯,震慑犯罪,彰显社会正义公平,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历史漫长,战乱频繁的国家。乱世重典,成为了治理国家维护稳定的一种重要方式。
而在现实中,对罪大恶极有强烈恶劣社会影响的罪犯和犯罪,除以极刑,去保证法律的公平和尊严,安抚被害家属,稳定社会情绪的一种方式。因为法律要彰显公平和正义。
在我国当代,死刑的复审制度一直非常严谨,虽然这个中间也有错误和疏漏。
在我国目前,能够不判死刑的,尽量不判死刑,判死刑的要多方复核。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司法表现。
但是,普通老百姓是暂时不能接受废除死刑的。这是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人命关天,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伦理道德深入人心。所以死刑在中国有着伦理的基础和历史的必然。
至少在中国目前的社会,蓄意恶意谋杀,只有用死刑才能够安抚受害者和社会创伤。
我不能说法学界一直在为免除死刑而努力,这种方式是错误的。
我只能说,在中国如果恶罪大恶极者不能处以极刑,至少在我这个普通人民的心里,会质疑社会的公平和法律的尊严。
我肯定是不支持目前废除死刑的。因为如果那些伤害别人的人能够有权利活下去,那么谁来告慰那些无辜的被剥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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