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骚扰多少条立案
短信骚扰没有具体条数的规定。
如果存在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骚扰短信判定标准如下:
1、未经接受者同意一般的短信骚扰,都是在没有事先征得短信接收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发布;
2、侵犯接受者的合法权益:在没有征得接受者同意的情况下,侵犯了短信接受者的通信自由权等一系列权利;
3、违法性,短信的内容违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包含虚假和欺诈的广告宣传、传销、骚扰、色情和封建迷信等内容。对于此类立法禁止发送的垃圾短信,可以通过一些手机防护软件进行拦截或举报。
遇到网络威胁骚扰的处理方法如下:
1、收到包含淫秽、侮辱、恐吓等骚扰信息的手机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应保留信息证据,并及时报警,在公安机关提取证据前不要将信息删除;
2、对于以手机短信、彩信形式收到的骚扰信息,千万不要轻易点击信息中的上网链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上网费用;
3、对于包含恐吓、威胁索要钱财等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警,千万不要私自将钱财以任何形式交给犯罪分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对于包含以各种借口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密码、股票账户、身份证号码等私人涉密内容的信息,千万不要轻易提供相关内容,应及时通过银行等部门的官方联系方式进行确认,对于诈骗信息应及时报警。
综上所述,被短信骚扰、网络骚扰的情况在生活中也有发生,有些人也遇到了被他人威胁恐吓,口头上或是短信中都有,所以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当保留证据,进行报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