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是干什么的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主要职责如下:

1、进行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员依照人民调解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调解、劝说、说服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2、受理纠纷。这包括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纠纷后主动调解,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调解。

3、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当事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弄清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并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使得当事人在知道“利害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

5、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重大疑难纠纷,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6、宣传法治和维护稳定。通过调解和根据调解工作的需要,进行政策法规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回访工作,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以上是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他们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