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虚假不实的合同,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

违反了《民法典》中第五百条规定。就是欺诈,可以申诉要求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四)损害社会公***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时双方的合意,甲乙按照服务签订的合同,甲给乙钱,乙提供服务。此合同仅约束双方,只要甲认为乙履行合同没有问题而付钱就是合同履行完毕,就合同本身来讲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的问题是甲付了钱而没有得到相应服务,而且是由于公司规定不能直接付劳务费,要是公司默许这种方式,应该无可厚非,要是公司不允许这种方式那就由公司来按公司规定处理。这种方式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损害了利益,这样显然不会损害甲乙和提供劳务人的利益,不然他们也不会费周折这么做,这样最有可能是要损害国家的利益,可能存在偷税漏税或者所谓合理避税的情况,这就需要税务部门来追缴,数额较大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