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重点总结初中

政治知识点(一)

一、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

1.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二是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三是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一是每个人的一生都与法律有不解之缘,既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二是在日常生活中,法律对人们的正当权益有保护作用。三是法律与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2)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要履行很多职责。国家履行各种职责叫治国。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如果没有法律,国家承担的各项职责就难以实施,社会就会陷于混乱。

(3)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确保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有法可依。近年来,我们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针。这一治国基本方略和目标的确立,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掌握政权以后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这一极其重要的历史课题。

2.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意义

学好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对青少年而言意义重大。因为,一方面,青少年缺乏生活经验,辨别是非能力还不强。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国家提倡什么、保护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从而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学好法律知识,是青少年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的需要。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培养和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当好国家小主人。第三,学好法律知识是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需要。

3.对社会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法律的特征之一

(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国家制定,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国家认可,是指国家对某些已经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这里的“国家”,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无论是国家制定的法律,还是国家认可的法律,一般都以文字的形式出现。

(2)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不同的行为规则,约束力是不同的,而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其一,人人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其二,谁犯了法,都不能逍遥法外;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主要的特征

第一,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它的实施常常会遇到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和破坏。

第二,在统治阶级内部,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制裁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需要国家强制力来实施。

第三,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才能使人们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和实施。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5.谈谈个人对“提高道德水平有助于公民守法、护法”的认识

(1)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范。

道德是人们遵纪守法的基础,道德又要以法律的支持为保障。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维系一定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两者有三点区别:表现形式不同;实现方式不同;调整对象和范围不同。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有着密切联系。

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指导思想和目标上都有一致性,具体表现在:第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保障社会主义道德的顺利实现。第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又是互相补充的。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地守法、护法。

(3)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既要坚持依法治国,又要坚持以德治国。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作为现阶段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两个基本方略,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治”的重点是人的外在行为,“德治”的重点是人的内心世界。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维护、实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德治是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平。“德治”搞好了,可以推动依法治国。“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和基础,“法治”是“德治”的法律保障。二者好比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不可偏废。为此,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4)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自觉地遵守法律。

道德构成法的灵魂。对守法者而言,道德教化能提高社会成员的守法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树立法律的权威。公民的道德水准提高了,就会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勇于揭露和打击犯罪。

二、法律与国家生活

1.用“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古训,说明社会公***生活要有***同的准则

第一,“无规矩不成方圆”,说明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如果人们各行其是,各行其“道”,社会生活就会混乱不堪,各种违法现象就无法制止。

第二,法律是确认和维护社会公***生活的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秩序,都要靠法律来确认和维护。社会公***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在社会公***生活中的行为规则尤其要靠法律来维护。

第三,法律维护社会生活的准则,是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社会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人际关系要由法律来规范和协调。法律作为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2.养成守法习惯的重要性

第一,公***秩序是公民安居乐业的保障,遵守公***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国制定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人们参加社会生活、遵守公***秩序的规则,也是人们同违反公***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

第二,扰乱公***秩序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导致正常的社会活动无法进行,损害他人的利益,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同时败坏了社会风气,到头来也使行为人自己受到惩罚,自食害人的苦果。

3.各种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1)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其他重要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规范的制定,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各项活动能够有法可依,使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都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

生产者是经济活动最主要的参与者。它能否生产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直接关系到国家建设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生产者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应该做到: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等。

销售者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销售者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应该做到: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也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消费者应该做到公平交易、遵守市场和商店的秩序等要求,以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3)我国法律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

①平等,是法律规范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它主要是指经济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平等、企业身份的平等,具体是指买卖双方的地位平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地位平等。

②公平,也是法律规范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表现为:商品交换中要买卖公平;竞争过程中要公平竞争。法律对市场竞争定出必要规则,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公平、合理的竞争。

③诚实信用,是法律规范经济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不弄虚作假,要言而守信。

4.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

第一,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法律坚决打击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保护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为了确保经济安全,我国法律规定:坚决打击走私犯罪,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以及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坚决打击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

5.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与法律

第一,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部分,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在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大力普及道德教育,不仅极其重要,而且十分紧迫。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和巩固,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因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既是增强人民法制观念的过程,又是积极倡导和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过程。只有综合利用教育和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地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实现民族素质的显著提高。

6.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法律保障

第一,我国法律不仅具有规范、引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而且具有禁止和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行为,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污染着社会风气,赌博引发了很多社会不安定因素,由毒品引起的许多社会问题逐年增加。这些都是我国法律禁止和应当受到制裁的行为。

第二,我国法律禁止和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行为,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有利于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也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7.环境保护法

第一,我国制定颁布的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

第二,各种行为所遵循(或违背)的具体环境保护基本原则,主要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三,从我国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及其严重危害,以及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等方面,说明依法保护和治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8.未成年人保护法

从青少年自身特点和对于国家、民族的重要性角度,说明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注,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增强青少年监督家庭、学校、社会履行教育保护职责的自主意识,提高青少年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自觉性,培养自我保护能力。

9.犯罪

第一,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是违犯刑法的行为;犯罪是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第二,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其中,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刑事违法行为要受刑罚处罚。

三、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首先在内容上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国家标志等。

(2)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有:

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和国的根本制度。”

②“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③“中华人民***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④“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相关宪法条款依据: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1)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树立高度的宪法意识;都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而“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

(2)相关宪法条款: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宪法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公民权利最重要的法律保障。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首先应依宪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依法办事首先要依宪办事。也就是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洗为根本活动准则,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公民权利至上的宪法原则,实现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4.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宪法保障我国公民权利的条款有:

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对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特殊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应履行的义务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维护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