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600字集锦十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00字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一定有一些人,常常为愚蠢的猪所耻笑。

 猪,是被人们当作愚蠢、丑陋化身的脏物,是要听从人类安排的、提供食物的机器,活着的目的无非是吃了就睡,多多长肉,那么卖相才好。

 人,则被认为是自然界最高贵的存在,是万事万物的法则,是能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

 可是有这么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它超凡脱俗、玩世不恭,从不听从于人类的设置安排——它大胆的跳出猪圈,潇洒随意的游走;它喜欢自主婚姻,于是去其他村寨寻找好看的母猪;它善于模仿,于是乐意跳上屋顶,学汽笛声叫;它不屈服于人类安排的死亡,于是倾尽智慧去勇敢的斗争。最终,它取得了胜利,回归山林。

 时下也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深谙生存之道,日日夜夜混迹于深沼泥潭之中,却仍能保证官位不倒,财富不少。利我者随之,逐我者害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真可谓是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发挥到淋漓尽致,香车娇娃,日子好不逍遥!

 一猪一人。猪,不愧是蠢物,逆社会之主流而行之,不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吗?为人者,且嗤之一笑。而人,又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他们既爱设置他人,也包括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他们的贪欲,支撑那酒醉灯糜的生活。于是便有众多的人,在同类设置的框架下,或畏缩,或顺从,或苟且偷生。为了种种身外的利益、关系、人情,龟缩在一个干瘪的躯壳里,犹自津津有味地残喘。

 自由,弥足珍贵,猪尚且不顾一切的追逐,而有些人却偏不爱自由。如此看来,一些自诩为“法”的人们,为这些“蠢物”所耻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本世界的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作者狄更斯笔下写出的主人公名叫:奥利费·退斯特。他是一个孤儿,出生济贫院,他的妈妈在生下他了以后便去世了。奥利费在孤儿院呆了9年,他既吃不饱、穿不暖,又要干很多很多的活,还要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在棺材店老板那里,不光要睡在棺材中间,还依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人侮辱。在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下,迫使他逃到了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从贼窝里逃出来,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了,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了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费,不顾贼窝头目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说奥利费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孙子。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给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费终于与亲人团聚了。

 在读了《雾都孤儿》以后,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费,虽然他总受侮辱、吃不饱,还被近去做小偷,但是,他的心却始终是善良的,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最后,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终于与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小偷,也并不都是非常可恶的,有一句话叫:“人之初,性本善。”虽然他们都是小偷,但是他们的本性却不坏,善良是每一个的本性,所以,他们也并不是非常可恶的。我们也要学习布朗罗先生的善良,虽然奥利费曾经当过小偷,在有一次帮他送书的时候被小扒手发现带回贼窝,还有那五英磅与书也被带走了,但是他却还是对奥利费非常好。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城南旧事》,读后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里有,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

 当读到主人公英子在冬阳下看骆驼咀嚼食物的情景,自己的嘴也不由得动了起来的时候。我体会到了:英子童年时的样子,也看到了童年的天真与幼稚。英子还想把骆驼的毛给剪整齐了。好天真的想法。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继续往下看。可是却让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与和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母女相认,就在她们母女去找妞儿的爸爸时,却被火车给撞了,可怜的母女,没有一个人活了下来……我的眼泪滴在了这页书上面。我在替他们惋惜。

 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了,家里就英子最大。这年英子12岁。这天也正是英子毕业的那天。她在心里默念: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英子要承担起照顾家人的重任。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英子12岁了,我们也12岁了。英子要撑起这个家,我们在这个家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们在爸爸心里是个宝,英子失去了爸爸,看了这样的描述,我们还会气我们的爸爸妈妈吗?

 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而英子童年的道路却是坎坷的,我们要珍惜童年,珍惜时间!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年的可贵,时间流逝的快。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

 再见,童年!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是在同学家里淘到的,被题目吸引而翻开,然后就合不上了。

 我是躺在被窝里看的这本书,不是为了切实体会这本书具体指在指什么,讲什么,纯粹只是不想出被窝,简而言之,就是懒。

 于是就切实理解了这本书在讲什么,于是有了这篇随笔。

 文中讲了几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在高考的压力下或逃避或面对,或成功或失败的唯美故事。通过对青春的渲染与悲剧结尾引人深思,最后告诉我们要珍惜青春。

 现在的我就处于青春期,一个美好但艰难的年龄,像正受磨砺的珍珠,翻来覆去不停息,不休息,但成功后,将迎来无比光彩的未来。

 我一直在想,我就是一把宝剑,正历经磨难不断锋利,在多年的压迫下终于亮剑,挥出改变战局的一剑,挥斩的时候妖魔退散。

 但现在我明白了,打剑,一年不行十年,十年不行五十年,练得越久,剑锋越利,挥斩越有力而惊人,可是我呢?一年不行,就失败了,就被确诊为死期,再也不会打磨,而我一年中拼尽全力去冲,去拼,但依然没人能保证会锋利,没人保证会有更美好的未来,也许你确实很锋利很坚硬,学科有成,高考成功,然后呢?你背着沉重的玄铁剑走在路上,发现根本没有一面无比坚硬的盾牌或无法无边的恶魔让你斩开,你有一身本领但是空无用处,这又有谁能说什么呢?你又能怎么挽回那段时光呢!

 你会发现,就算全世界都向你认错,你也不能再回去了。

 青春,是令人疑惑的年岁,你可以疑惑,但你不能没有方向,你可以幻想成功,但不可以是在被窝里。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经过学校的给我们的“好书推荐”我买了《禅为谁鸣》《樱桃沟的春天》《猪仔头温暖之旅》《橘子味的夏天》《像你这样一个女孩》这五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是《橘子味的夏天》,读了它,令我深有感触。

 《橘子味的夏天》主要写了小女生骆雨澄在学校里.在家里.和同学中发生的点点滴滴。

 这个小女生骆雨澄,从小五岁就失去了母亲,就和父亲生活,父女俩相依为命。而外婆总对她有些偏见,说是骆雨澄克死了她最最爱的女儿,连看都不愿意看她一眼。奶奶和叔叔婶婶住在一起,奶奶还是蛮好的,但叔叔婶婶为了奶奶死后的遗产不归于骆雨澄一家,背地里处处和骆雨澄一家过不去。每次“家庭聚餐”都是出于尊重罢了。可怜的骆雨澄表面柔弱,但心里却有一大堆的怒火。除了她的爸爸关爱她,也只有她的同桌,陆盏了,陆盏表面粗粝粗气.蛮横无理的,但处处关心着骆雨澄,把她当作自己的唯一知己。骆雨澄把爸爸的爱看得非常非常重要,不容的把爸爸的爱分给别人,哪怕一丁点儿也不行。但,渐渐地,她发觉爸爸总是对她说谎,她与爸爸的距离也疏远了很多。慢慢的,她发现,家里出了大事不是她一个能干的,必须要一个人帮忙,又经历了爸爸的发烧事件,终于默许了爸爸。

 说到这里,觉得自己好过分。我有个美满又和睦的大家庭,慈祥的奶奶和外公外婆,所有的亲戚也都很喜欢我.很爱护我。我家虽然条件不是很富贵,但和骆雨澄家相比,我比她好千倍万倍,但我处处都要好的,一丁点苦都吃不了,还和妈妈反着来.不听妈妈的话。嘿!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最后,她的同桌陆盏和他的爸爸加拿大,嘿,读到这觉得有些难过,但偏偏故事就这样没了,我还很生气,因为觉得故事没有结局。后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6

 《穿越童年的影子》这本小说的作者叫张洁,故事写得很感人。小说主要讲了一位小姑娘无意中认识了一位爷爷,于是她常常到爷爷的花园中游玩,陪爷爷聊天,帮爷爷干活,两人发生了不少有趣的`事情。在与爷爷相处的日子里,爷爷告诉她很多的道理,使她不再觉得郁闷。

 当快乐的日子让小姑娘觉得自己很幸福时,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个强盗光顾了爷爷的家,害死了爷爷。爷爷生前曾经对小姑娘讲过很多道理,教她做一个善良、快乐的人,教她时常心中充满爱,因为爱是表达快乐的最好方式。当爷爷离开时,小姑娘就对爷爷许诺:“在没有爷爷的日子里,一定会满怀着爱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虽然爷爷走了,可是他一直活在小姑娘的的心中。

 在我的心里也有这样的伤感。我的姥姥在我一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在我的记忆中,姥姥那样和蔼可亲,我常常看着她留下的照片怀念她,心中回想着姥姥的点点滴滴。那时我只有一岁左右,什么都不懂,爸爸妈妈一旦有空的时候便会带我到姥姥家看望她,姥姥常常带我到田野里玩,姥姥用她的大手牵起我的时候,阵阵温暖回荡在我的心间。

 20xx年5月12日这一天,我们国家发生了汶川大地震,大地震中也有许多和我一样失去亲人的人们,我想他们也是和我一样的心境吧,即使今后不能再见到我们最亲爱的人,可是我相信他们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里。

 人世间能一直不让我们忘记的是———爱,我想:“爱是快乐,是难过,是勇敢,是真诚,是怀念,是甜蜜,是幸福,是奉献”,但愿我们的心里处处充满爱。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7

 《人类的故事》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

 故事从第一个单细胞出现在地球上开始讲起,经过漫长的冰河时期到尼罗河谷地建立起人类最早的栖息地,经过摩西带领被奴役的犹太人走出埃及到耶酥献身于十字架,经过希腊人建立起辉煌的城邦文明到亚历山大将希腊文化带到最广阔的欧亚非大陆的每一个角落,经过罗马帝国的兴亡到欧洲穿越中世纪的炼狱走向文艺复兴,经过交织着光荣梦想和血腥掠夺的大航海时代到通过殖民活动而初步形成的国际大市场时代,经过罗马教皇的专制统治时期到民主之花开遍欧美,经过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经过伤亡惨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到凡尔赛条约的签订。作者像一个故事家耐心地给我们讲述历史长河的故事。

 《人类的故事》讲述了史前人类为了在冰川和好几个世纪的寒冷天气中生存而自己制造物品,在冰川时期后埃及人发明了象形文字,后来苏美尔人把象形文字改成了楔形文字。在古代,人类的表达方式并不像现代的那么简单、凝练。他们没有语言,他们用的是图画,但腓尼基人认为那些符号太笨拙,于是他们把图形简化成了容易掌握的字母。

 作者房龙的笔有一种“魔力”,“干燥无味”的历史常识经他那么一写,无论大人小孩,读他书的人都会娓娓忘倦。

 虽然《人类的故事》是一本写历史的书,但它以平和舒缓语气、节奏带着童真的好奇心用幽默的比喻和插图形象地描绘出一幅幅图片,使你仿佛回到了描写的那些年代。

 读了房龙写的《人类的故事》之后,我觉得写好一篇文章应该在动笔之前对你写的事物进行调查,并把它放在心上斟酌之后列成一个提纲,这样才能写好文章。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8

 今天是大年初一,妈妈作为新年礼物送给我了一本黄陪佳写的书,名字叫《你是我的宝贝》,我一看了这个书的名字后就觉得很好奇,所以我便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知道:贝贝(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而且终生无法治愈。

 贝贝两岁时父亲在野外考察中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这种生活的打击,最后也离家出走了。读到这儿我便有了一个疑问:贝贝的父母都不在了,那贝贝怎么生活?带着这个问题我又继续往下读了起来。自从贝贝的父母走了以后,可怜的小贝贝便跟奶奶生活在了一起。慈祥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着贝贝,试图使贝贝成为一个自爱自立,有尊严的人。奶奶的辛苦没有白费,到了最后,贝贝成为了一个心地纯朴,乘顺善良的孩子。

 贝贝十岁那年奶奶因心脏病不幸去世了,贝贝一下子变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水电维修工李大勇。大勇是个八零后小伙子,平时做是有点不靠谱,然而他却深深喜爱上了贝贝,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贝贝在福利院待了一段时间后舅舅,舅妈带着他们的孩子小胖从农村到城里,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只叫“妹妹”的大狗,他们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情。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我们因该去珍惜他们,保护他们。在看到别人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因该去帮助他们,这样我们就可以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获得希望,而你也会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别人对你的信任。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9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0

 看过《骆驼祥子》的人都知道,祥子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虽然平凡、普通,但却有像骆驼一样坚韧不拔的精神。

 祥子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不愿放高利货害人,也不图刘四那六十辆车,只想靠自己的努力,过上安稳的日子,祥子还具有反抗精神,他不会逆来顺受,面对在杨宅所受的气,祥子愤然辞职,面对车主刘四,他也毫不畏惧,在那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中,想他一样能够坚持自我的人屈指可数。

 祥子也是一个固执顽强的人。刚来到北平,祥子的梦想就是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所以他每天拼命工作赚钱,好不容易买到了一辆洋车,没过几天,却被乱兵抓走了,夺了他的洋车,这是多么悲惨的遭遇呀,可祥子没有灰心,又拼命的赚钱,梦想的种子早已在他心中生根发芽,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不会放弃,他坚信一定会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并成为上等车夫,所以,每一次想到这些,他就干劲十足,无论什么都阻挡不了他前进的步伐、追求目标的决心。

 祥子还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当虎妞告诉他,自己已经怀孕,他并没有推卸责任,不管不顾,而是挑起了这个重担子,对虎妞负责,尽管他并不喜欢她,却还是尽心尽力把虎妞照顾的很好,没有让她冻着饿着,而自己也整天在外面拉车,他从来都没有在虎妞面前抱怨过自己很累,虽然虎妞整天吃香喝辣的,什么事也不做,什么也不管。

 一个善良、自信、执着的人到最后却被这个万恶的社会摧垮了,使他自甘堕落,可这是他的错吗?有人说这是他的意志力不够强,可我认为,最终的原因还是这个吃人的社会,一个如此进取的青年就这样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怎能不迷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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