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中的主要成绩
由于宋建中本人的业绩突出,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专家津贴),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二、三、四届“十佳律师”,获得全国优秀仲裁员,全国第一届、第二届“十佳律师候选人提名奖”,两次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宋建中律师连续27年担任国家特大型企业包钢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连续多年担任中冶集团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包钢钢联股份、包钢稀土、兵总北方创业、中盐集团兰太实业、天津天士力制药等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包钢钢联股份、包钢稀土、包头铝业、天津天士力制药、伊利实业、亿利资源、中国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公司、北京国采科技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股票发行与上市、配股、增发、发行债券及可转换债券、买壳上市、购并、股权转让,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募集资金460亿元。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包钢集团公司、稀土高科、鹿王羊绒集团公司等160个项目的大中型项目的招投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融资、境外投资、BOT项目、国际政府贷款等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涉及金额500亿元。近年来宋建中律师走出国门,到亚洲、欧洲、非洲、美国、加拿大、蒙古等境外开展公司并购、投资、股权转让、买壳上市等法律事务。
在宋建中律师的带领下,建中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每年平均以29.03%的速度在快速增长,主要业务指标均居内蒙古自治区之首。由于该所业绩突出,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赞誉,2005、2008年连续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还被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自治区优秀律师事务所”。2010年被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评为40家(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优秀项目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国律所100强(一)》一书中名列15。
宋建中律师以31年的行为证明了她对律师事业的忠诚和无私奉献。同时也证明了在中国的西部地区,只要有事业心,能够无私奉献,同样可以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