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强东事件和李国庆的评论看人性

枯木

冬至节,关于刘强东“性侵事件”和李国庆的毁三观评论,笔者写了两篇文章予以谴责,文章发表后,回复评论颇多,很难一一回复,另外限于字数,也不便讨论,因此感觉到有必要专门写一篇文章统一回复,也希望可以小小讨论一下当下的人性和道德问题。

首先声明,从未有所谓的收钱发稿之事,不管是京东还是刘或者其他,写文纯属有感而发,不是无病呻吟,也不是什么蹭热点,至于那些评论说拿钱洗地纯属臆测,而且有的并没阅读我的其他文章,鄙人一贯作风就是针砭时弊,就事论事,不替权贵写赞歌,只为苍生鸣不平。就拿此事来说,刘强东道德败坏,李国庆低俗堕落,二人是一丘之貉,因此分别著文进行谴责和痛斥,并没有厚此薄彼或者声东击西之意,更重要的是,对这些事件背后反映出来某些富商低俗圈子文化的无情鞭笞。

有的评论认为,刘李二人事情与我们有何干系?犯不着。这是典型的鸵鸟文化和旁观者的冷漠心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殊不知,社会是众人之社会,每个人作为其中一份子,都有权利和责任对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批驳和谴责,如若冷漠面对,或者保持沉默,甚至对风气败坏现象熟视无睹的时候,那就已经无药可治。德国神学家 马丁·尼莫拉 有一段话含义深刻,大致就是面对他人遭受不公的时候,你没有站出来,那么,当你遭受折磨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可以站出来了。

有的评论颇含讥讽,认为,人家是亿万富翁,你也许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作者,就你能?!人家随便捐款都是上亿,你又做过什么?!有什么权利评价人家?!这种论调,是典型的偷换概念的手法,难道评论一个人还需要地位对等?难道指责不良风气还需要有权位?这是什么道理?这是典型的奴才嘴脸和骨子里的劣性在作祟。

捐款做善事,是尽能力而为之,不是以多少定高下,这是“捐”的含义。富豪明星,依靠公众获利,获得更多公众资源和知名度,捐款只是应尽的社会责任而已,况且,现实中很多虚假捐款的丑闻迭出,未尝不是一种讽刺。再退一步说,即便是捐得再多,也不代表享有更多权力,更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在道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为富豪捐钱多就可以妻妾成群,生活淫乱。面对不良现象,人人可痛斥之,而不是以地位财富对等才有发言权,按照这些评论者的混蛋逻辑,以钱来衡量,那么还谈什么公序良俗?这样的奴才,就是社会的狗皮膏药,不起作用还会坏事。

还有的评论则认为笔者是站在道德高度,冒充 “道德婊” ,人家李国庆说的是大实话,现实中很多富豪都有婚外性,不过只做不说,而李国庆口无遮拦,说了出来,是“ 真小人” ,而所有批评指责的都是“ 伪君子” 。这种论调,其实是一种社会风气低下的表现,正因为人们缺乏道德约束,急功近利,一切向钱看,从而形成了 “笑贫不笑娼” 的拜金文化,形成了“ 宁可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 的可悲现象,道德成了虚无的名词,操守品质成了他人笑话的对象。这些人,既是社会恶劣风气的受害者又是施虐者,在生活中往往采取双重标准,一切站在自己的立场说话,这种人可能他没有想过,如果自己的妻子和别人乱来,他会怎么看,难道也是 “你伤害了我,我一笑而过?!” ,正所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些人的素质堪称恶劣。

有的评论貌似深刻,直指人心,那就是面对美女诱惑,一个男人能不犯同样错误?作者痛斥刘强东和李国庆,就是虚伪,否则就不是男人。这个问题关系到人性和道德,我想简单讨论一下,然而可以肯定的说,持这种论调的人,是自己内心同样脆弱的小人而已,只不过是为了以后自己犯错找台阶,正如某演员所说的 “会犯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这只不过是替自己找的完美借口而已,按照这个逻辑,那些没出轨的就不算男人?!

正常人都有七情六欲,喜、怒、哀、惧、爱、恶、欲,人人具备,因为情欲所以产生思想,从思维发展到行为,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为了抵制邪念,遏制不良行为,人类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约束制度,从而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这也是道德观念和法律条文产生的根源所在,这也是家庭和国家维系存在的依据。

早在先秦时期,我们的祖先对道德约束和法律惩罚的观念就非常完备, 《礼记·乐记》 记载: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意思就是后来宋代的“存天理灭人欲”,从而达到“致良知”。虽然宋代对之理解有失偏颇,并且妇女属于从属地位,然而,归结到底是提高人们的自我约束能力。有想法不代表要有行为,道德和法律约束就是遏制这种不道德的思想和行为,从而让人们生活在公正有序的环境里。

那些认为不能抵制诱惑的评论,或者认为婚外性很正常的想法,就是一种堕落的表现,更是典型的缺乏约束力的表现,也说明自己缺少道德教育和家庭教养。有的人把李银河搬出来,好像她讲的有道理,其实,鄙人认为,李银河只看到人的 “兽性” ,而没有看到“礼义廉耻”的 “礼” ,只是片面的和脆弱的。设想一下,如果男人可以出轨,女人可以胡来,礼崩乐坏,道德标准完全坍塌,社会将是什么样子?那和原始社会何异?那与禽兽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衣冠禽兽而已!

笔者不想站在道德高度,也不想自我标榜,然而更不愿意妄自菲薄,只是想说明一个道理,社会需要一定的秩序和道德约束,不能肆意妄为,尤其是作为公众人物,不能胡言乱语,误导风气,更不能丑态毕露,兽性萌发,这样的公众人物,最后都会遭到众人的唾弃!正所谓抵制不住诱惑就会身败名裂,挡住诱惑就能堂堂正正做人。不要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来搪塞,不要玷污古人的智慧,古人所谓的“过”是无心之失,而不是肆意为之!

《礼记·乐记》有云: “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 。所以说,同样的乐,君子得到了道德仁义,小人则得到了淫乐私欲,受到道德约束的社会秩序稳定,忘记道德礼仪最后则是社会混乱迷茫。

我们扪心自问,在您评论的时候,已经或者将要对社会风气造成影响,您是希望美好的充满和谐的社会,还是大家都为所欲为的无节制无节操的风气?如果您心存人性,那么评论任何事,都要设身处地,出自公心,要有良知和正义,这是人性最高贵之处,是和兽性的最大区别,这,不是标榜,这,不是清高,而是您所希望的美好的社会的正义呼唤。

2018/12/24榆木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