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可以强制休庭吗?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该条规定赋予了法官的庭外调查权,同时也对庭外调查权进行了限制。

法官可以决定休庭,但不能剥夺辩护人辩护的权利。作为被告人其获得辩护的权利,应得到充分的保障。法官应该让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