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川省阆中市有法律援助中心吗?
阆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03年5月7日经市编委(阆编发[2003]10号)批准正式成立,编制为副科级行政单位;
2004年为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市人民政府以(2004)14号文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政法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财政、民政、劳动、妇联、残联、文教、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2001年伊丽达律师事务所与残联首先建立了残疾人维权中心,2001至2004年保宁法律服务所与残联,源正律师事务所与妇联,纪明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成立了四个维权中心;
2006年根据《阆中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陆续在农村设立了十五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为了积极配合市委、市府开展古城保护工作,发展旅游事业,针对我市古城区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与保宁镇街道办事处和古城南街社区联系,在古城区设立了“南街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2007年,从司法局机关科室挤出4间办公室(约48平方米),投资3万多元,按照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进行改造、装饰,建立法律援助大厅。
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为特殊群体的维权筑起了一道坚固防线,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