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1、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2、房屋征收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投诉。

3、相关部门:如果认为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例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

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流程如下:

1、收集证据:收集与拆迁补偿相关的文件、合同、协议等证据,包括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协议等。

2、联系相关部门:联系当地房屋征收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向其提出投诉。

3、提交投诉材料:将收集到的证据和投诉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4、等待处理:相关部门会根据投诉材料进行调查和处理,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证据或进行调解。

5、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投诉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律师咨询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投诉维权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例如拆迁协议、补偿方案、相关法律法规等。同时,不同地区的投诉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