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法定节假日规定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法定节假日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节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一般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法定节假日不给放假去哪里投诉
1、向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2、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投诉;如果公司法定休假日不放假让职工加班的话,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让劳动者工作不安排补休的话,要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