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总是那么的触目惊心,电影《熔炉》在韩国法律界的反响如何?
电影《熔炉》真的改变了韩国法律。
电影《熔炉》暴露出的社会福祉机构内存在着的侵害残障人人权的问题,也引发了韩国民众对残障人群体的集中关注效应。韩残障人团体等民间组织一致呼吁应对《社会福祉事业法》进行修订。
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社会福祉法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社会福祉法规定,对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
《社会福祉事业修订案》还规定了经营管理人员停止执行职务,强化国家和自法团体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社会福祉经营管理机构公益性和透明性等措施。
同时,电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学校虐待和性侵害学生事件,也引发人们对学生人权和性侵犯问题的关注。韩政府为预防“熔炉”事件的再次发生,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性犯罪的老师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对全国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联合检查,并成立预防对残障学生实施性侵犯的“常设监督团”。同时还将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关从业人员的性犯罪经历进行调查。
韩国各级教育机关对残障人学生性侵害现状进行调查,并加强性教育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韩国京畿道、光州、首尔等城市也相继出台《学生人权保护条例》禁止间接体罚,禁止性别歧视等。
扩展资料:
在电影中,涉案校方动用权力压迫、利益诱惑等手段疏通法官、检察官,取得了被害儿童监护人的和解,并最终以处罚最轻的缓刑避开了法律的实际惩罚;在现实中,光州仁和聋哑特殊教育学校虐待和性侵残障学生事件则发生于2000年。
2000年至2004年间,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人员长期对残障学生实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直到2005年6月,此事才广为人知。原因是一位职员实在忍不住,向光州障碍人性暴力服务机构揭发了此事。
之后,继警察与检方进行搜查后,国家人权委也展开了调查。但是当时对罪犯的处罚很轻,2005年11月,该案一审,涉案校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名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过,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事实上没有接受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
事情过去6年了,无论是加害方,或是受害方似乎都将这件事埋藏在记忆深处,权当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电影的上映不仅引起了人们的反思,也再次将这起已结案的性侵害案件推上水面。在韩国民众的集中关注和推波助澜之下,韩国光州警方组成特别调查组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
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名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名受到向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
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检察厅对涉嫌对女学生实施性暴力侵害的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另一主要当事人实施逮捕,该名当事人2006年曾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仁和学校目前亦因援助资金中断等而处于事实上的关闭状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