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撞后遭抛尸,肇事者亲口承认,为何却无法定他的罪?

现代是法治社会,办案必须要讲证据,单凭肇事者单方面的供述,在缺乏实证的支撑下,并不能认定他有罪。这事儿就跟张玉环的案件类似,证据不足,疑罪也从无,以防冤假错案的产生。

一、小孩的尸体没有找到,没办法形成证据链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1999年,地点在山东潍坊寒亭区,陈秀英当时在家里做午饭,她突然被告知自己的儿子被车撞了。

陈秀英急忙赶到事发地点,却只发现了儿子的鞋子,并没有看到肇事者和儿子。事发3天后,办案人员查明肇事者为张某,已畏罪潜逃;时隔2年后,办案人员在黑龙江将其抓获。

张某被抓后也承认是自己撞了孩子,他说自己本来想带孩子去医院抢救,但是半路上他发现孩子已经去世,就把他抛到高密市一个村的暗渠里,随后他害怕承认责任,就悄悄逃走了。

但是,办案人员根据他的描述,并没有找到小孩的尸体,法院也认为这个案件缺少关键证据,因此必须打回重审,进行补充侦查。

二、肇事者家属愿意补偿11万,希望可以获得谅解

由于孩子的尸体无法找到,就算张某亲口承认是自己撞了孩子,也没有办法对他定罪,陈秀英顶多只能要求民事赔偿。

在2019年春节,肇事者张某的外甥找到陈秀英,希望她可以原谅张某,出具一份谅解书。在2020年3月份,肇事者方面又称无力偿还,只能拿出来11万元的赔偿款。

而陈秀英则表示,孩子一天没有找到,自己就一天不会原谅对方,关于孩子的事儿,即使过去了20多年,她仍然无法释怀,也无法原谅自己。

但是,现实是案件定罪必须要证据充分,单凭肇事者亲口承认,这种孤证并不能确定他的罪行。

最后:

希望小孩子的尸体可以早日被找到吧,无论是死是活,都可以给妈妈一个慰藉。当然,如果孩子意外被人救起,尚存人间,那对陈秀英来讲可能就是人间奇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