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济包括哪些
司法救济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民事诉讼: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行政诉讼: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刑事诉讼: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可以通过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仲裁: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救济是什么,
司法救济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司法救济是一种事后救济方式,即在权利受到侵犯后才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权益受到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