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著作权继受主体的途径有
法律主观: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主要原因有: 1、继承而取得。主要是指继受主体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 2、合同取得。主要是指继受主体依照转让合同而取得著作权; 3、法定取得。主要是指根继受主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而取得著作权。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