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受到威胁应该怎么样处理?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威胁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人身损害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身份的资料,自然人的身份证信息、法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2、证明人身伤害事实的证据,何时受伤,如何受伤,伤在哪里、被谁所伤等的资料;

3、证明人身伤害治疗的事实,治疗诊断结果,手术记录、用药清单、医药费票据、护理等;

4、伤残程度方面的证明,比如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护理期限人数、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