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产分割问题,想咨询懂法律人士

先从简单的说起吧:一、小房按你爷爷遗嘱留给姑姑处分,没有争议;

第二、新房2原则上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只是土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时你爷爷从村中申请而来,不过按照物权法原则,宅基地使用权随其上的建筑物一同转移,因此,新房2你叔叔是没有理由要钱的;

第三、新房1的所有权,如果老房中有你叔叔的所有权,那新房1中肯定有你叔叔的部分所有权,现在他可以再对新房1中你爷爷的部分进行继承,如果老房中没有你叔叔的所有权,那他对新房1只能按继承取得部分所有权。另外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你叔叔属于对老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情况,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

最后,由于两处房产都没有房本即产权,可能只会得到补偿款,那上述处分的内容就只限于应拆迁而得到的补偿款和有可能获得的新的宅基地了。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