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表演 受伤骨折 请问多方责任如何划分
你好!A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组织学生外出表演,不管是不是盈利性质的,都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不属于他履行职务的行为。在整个活动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他都要承担责任。何况,在此期间,他对于学生还存在着监护的责任。学生发生意外,他要承担责任。
B超市也要承担责任。因为它是演出的受益方,也是活动的组织者之一。
F的行为属于扩大了损害结果。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要承担责任。
E如果不是发生医疗事故,就不用承担责任,毕竟手术和治疗都是有风险的,没人敢保证100%成功。
D的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至于说承担比例,很难有明确的标准。原则上肯定是A和B责任大,F对夸大的损失承担责任,D的监护人做适当补偿。A,B各45%,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