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必须是要本人亲自去吗?能不能请家里人帮忙?

1、如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2、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继续贴息的借款学生,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所在高校机构提出继续贴息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原所在高校在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借款学生的继续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原经办银行自收到学校审核通过的继续贴息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继续贴息手续。自原经办银行办理继续贴息手续之日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贴息。继续贴息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和支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本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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