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适用港澳吗
我国的不民法适用港澳。
根据个人理解,做出如下表述:
虽然港澳属于我国领域,但是港澳地区是特别行政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范围的规定,根据民法适用原则中的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适用原则,不适用我国的民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法律适用问题做出了解答:
(一)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在诉讼程序方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五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办理。
(二)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在实体法方面,如果适用我国法律时,应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和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等涉外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我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三)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应适用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或者外国法律的,可予适用,但以不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利益为限。
(四)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遇有我国和香港、澳门地区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时,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