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提示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提示2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分为哪些类别?
劳动合同定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分类
根据逻辑学原理,劳动合同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别,主要有:劳动合同 (1)依订立合同的具体目的不同可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内部上岗合同、培训合同等。
(2)依在同一份劳动合同上签约的劳动者人数不同可分为单个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3)依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可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须在合同书中明确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某项工程任务完成期限作为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也就是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是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二)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此类合同,就要对劳动者的终身负责,成为用人单位的负累;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将自己的终身交给了企业,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两种想法都是对该类合同的一种误解。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比如门窗安装工。
几种常见的劳动合同期限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种类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
(2)按照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国家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内,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录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收普通劳动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劳动者;应招者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向特定的劳动者发聘书的方式,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如企业聘请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3>借调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职工个人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某种工作,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借调合同一般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职工。当借调合同终止时,借调职工仍然回原单位工作。
(3)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另一种是集体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合同。
(4)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个体单位劳动合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种类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工劳动合同、合同工人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季节工)劳动合同等。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劳动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将协议的内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经双方签字,作为凭证的合同。口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写成书面形式的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用书面形式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议务,以及有关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便......>>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分类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由以上可见,企业完全没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突击裁员,突击裁员也不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企业用人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啊?
企业用人合同的种类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棱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只有一种形式,就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书。至于劳动合同期限嘛,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