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友的履历
1971年7月下乡务农,1974年由依兰县应征入伍参军,服役期间在军械修理厂当过钳工、车工。在由珍宝岛换防到牡丹江市驻地行军中和“五三”重机枪技术革新中,受队前嘉奖、团嘉奖各一次。
1977年3月复员后被分配到建三江青龙山农场当过农工,1978年8月到同江县公安局青龙山分局当过内勤、刑警。
1983年3月到同江县人民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工作,先后任法警兼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兼法警。
1988年8月调七台河市桃山区桃西乡政府任司法助理,次年3月到桃山区司法局工作,任调研、“两劳”干事,根据区情起草了《桃山区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和《桃山区依法治区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1994年5月由区司法局到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秘书和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兼任信访、民族宗教副主任和区政府、区长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参加了25起的起诉、应诉案件的审理,为区政府和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起),为稳定社会秩序做了大量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受到七台河市人事局、七台河市信访办公室“信访先进工作者”表彰二次,受到桃山区委、区政府嘉奖和区先进工作者表彰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