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内容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如下:
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②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③违规参股借贷;
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⑤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⑥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