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法律pdf

开远光等车辆及肇事车辆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划分以当地交警认定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四十八条规定: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扩展资料:

司机夜间行车时,一直打着远光灯,结果导致骑车人看不清路,撞了上来。九大队交警在处理事故时,认定司机因夜间行车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对事故承担部分责任。

近日,交警九大队接到一起报警,一辆小轿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地点在沿江街道百润路附近,当时时间是凌晨1点多。交警到现场后发现,骑车人坐在地上,伤势不是太重。

据骑车人介绍,这里没有路灯,对向车道来了一辆轿车,打着刺眼的远光灯,他一时看不见,撞上了小轿车。对此,附近小区的保安也予以了证明,说轿车开着远光灯,非常刺眼。

交警调查取证后,最终认定轿车驾驶员因夜间行车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对此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人民网-司机开车打远光灯致骑车人撞伤承担事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