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热线电话

“12345”一般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是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服务平台。它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12345热线可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咨询电话是12315。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所谓的消费者即是指为达到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个人使用者。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现实意义

1、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2、为了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及时、方便、快捷受理消费者诉求,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统一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

3、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12315电话为依托,建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处、监管为一体,覆盖全国城乡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12315专用号码的启用,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的诉求渠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