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第二条删除了什么领域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第二条删除了口腔、护理、计划生育领域

2014年8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国卫科教发〔2014〕52号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该《规范》分总则、医学科研人员诚信行为规范、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5章35条,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遵从以下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中华人民***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规定了科技人员要遵守科研诚信,尊重知识产权;国家要设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等。二是注重医学研究特殊性原则。

医学研究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需要坚持伦理原则,对受试者进行有效保护,尊重实验动物福利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科研诚信规范。三是诚信行为规范与制度建设并举原则。在规范科研人员行为的同时,也要发挥机构、部门对诚信监管作用,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规范》***五章,35条,具体包括:总则、医学科研人员诚信行为规范、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等五章。从医学科研人员、机构和管理部门的角度提出诚信行为规范和制度建设要求,突出正面引导功能。对于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将按照有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