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抵押物置换需要的手续和材料?

一、贷款抵押物置换需要的手续和材料?

置换抵押贷款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重庆置换抵押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三)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四)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

(五)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六)借款人及产权***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七)重庆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公积金贷款抵押变更手续

法律分析: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完成。贷款科解冻被替换担保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冻结新增担保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三、如果变更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

直接拿着相关证明,然后去办开个证明,拿着你的证件,去公积金办理吧,很好办的啊

四、如果变更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

直接拿着相关证明,然后去办开个证明,拿着你的证件,去公积金办理吧,很好办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