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声明条款内容
法律意见书声明条款内容包括:标题、目录、称呼、编号、引言和前言。
1、标题:标题应高度概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例如:《关于公司贷款项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关于项目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书》。编号:每个律所都有编号表达的规则或方式,例如:“大成(意)字[2017]第0228号”。2017表示的是法律意见书出具的年份,0228表示的是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月和日。目录:目录并非每一个法律意见书必须的部分,对于篇幅较大的法律意见书,可以增加目录使客户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整部法律意见书的结构。
2、按照所包含的内容,声明条款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声明条款涉及到法律意见书的责任问题,主要为责任限定条款,即出具人对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予以限制或排除的条款。因此,狭义的声明条款不包含提示条款或者其它非免责声明的条款。广义上声明条款指法律意见书中声明章节所包含的所有条款,通常既包括免责声明条款,也包括法律依据的声明、履责的声明或承诺、资料情况的声明、审查判断的声明、法律意见涵盖内容范围以及使用目的等各类的声明。从出具的目的做一个简单区分,法律意见书可以分为涉及不特定对象利益(比如证券类法律意见书)以及仅涉及当事人的法律意见书。就声明条款效力,也鲜有规范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