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建群辱骂校长的学生,该开除吗?可知道我国义务教育的历史?
最近,河南一初中家长爆出他女儿因建群,群有人中辱骂校长和班主任被开除,引起广大网友热议,因为,大家观念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无权开除学生的。虽然这件事最终是家长夸大了事情,比较乌龙,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了解一下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史。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从清朝末年开始的,发展到现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过程,下面就来讲讲。
近代的义务教育概念起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
清朝末年,欧美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大都普遗实行了义务教育。清政府某些官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在20世纪初草拟清廷有关文件时使用了?义务教育?、?强迫教育?这样的词语。
1903年。清政府顺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旧称?癸卯学制?),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的并在全国推行过的学校教育体系。
1911年。该年7、 8月,清政府学部派人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教育会议,会议议决了《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等文件。本案明确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期,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也是规定了?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至此,从清末以来,拟议、酝酿了10余年的义务教育之事,终于被认定。
1937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学龄儿童强迫入学暂行办法》,这个时期的义务教育概念是强迫教育。
1940年4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制定《国民教育实施纲饭》,规定国民教育分为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两部分,两者同时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建立后,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纲领》及以后正式颁行的国家宪法中,都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985年5月27日《中***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