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四学生被室友刺死,凶手获死刑,具体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其判决依据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情节清楚,证据和证人确凿,作案时用水果刀在被害人身上捅了100多刀,案发后虽然有自首情节,但其作案手法恶劣,给社会带来了重大不良影响,所以不足以重新出发。根据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最终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某死刑并剥夺终身政治权利,附带赔偿受害者亲属42,000余元。
这件事的案发情况。
被害郝某出生于1998年,遇害那年才23岁,其父母每次想起此事都十分悲痛,总在幻想,如果没有这件事发生,儿子或许早就毕业或者考上了研究生。根据郝某父亲提供的死亡证明显示,死亡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地点沈阳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区。
判决书显示,被告王某与郝某系舍友,因为王某与其他市民设有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矛盾一直在激发。2021年9月13日,王某与室友张某再次发生争吵,那时,王某就声称要将张某杀掉。第2天,张某连同其他几名舍友一起来到辅导员办公室投诉,要求将王某调离该寝室。辅导员了解情况后立马打电话,通知王某母亲,并且让其赶快来学校解决此事。王某母亲打电话给儿子,使得王某认为是有侵犯了自己的底线。
因此对四名是有怀恨在心,后来专门去超市购买了三把水果刀藏在自己背包内,发现郝某一个人待在篮球场,于是尾随其后,于2021年9月15日晚上10点半趁其不备,用水果刀刺向郝某腹部,郝某来不及反抗,其他部位又被捅伤,最终倒地身亡。案发后,王某也没有逃跑,在现场等待着警方抓捕,并如实供述了作案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