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1、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有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房屋平面图这些基本的资料;
2、公司经营范围含有出版物经营的经营范围;
3、公司有仓库,并且有租赁合同,面积至少在80平米以上;
4、公司有图书管理软件,并且有软件购买的发票;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二、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书面申请(申请表);
2、企业的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常驻户口证明;
3、企业的经营者经过专业培训的证明;
4、企业的注册资金证明;
5、所在企业的经营场所证明。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收取费用,如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当日即可颁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零售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两种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具体情况根据企业需求而定。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经营场所3、最近三年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出版局规定的其它条件5、有从事此业务的相关人员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资料: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企业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3、经营场所使用情况证明及地址平面图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七条申请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须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