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恶意投诉有什么办法

被恶意投诉处理办法如下:

1、核实事实、固定证据。在处理恶意投诉时,应当注意收集两方面的证据,法律抗辩证据和恶意投诉证据。前者是指在法律层面上反驳对方诉求支持我方诉求的证据,后者则是指与恶意投诉人交涉中,反映对方系恶意投诉的证据;

2、适时寻求公权力介入。恶意投诉人如果采取极端手段,在窗口或营业场所聚众闹事,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制止这种破坏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的行为。并且通过公安部门施压,要求投诉人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3、及时、主动与媒体沟通。能够变被动为主动,彻底的摆脱恶意投诉人的纠缠,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企业勇于承担责任,获得正面的社会评价,从而实现转危为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