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与其他法的异同
印度法与其他法的异同如下
相同: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政府行为等等,中印都有规定。
不同:但中印就政府不公开的信息范围规定方式不一样。印度法律采用列举的方式公布了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其公开可能影响到国家主权、安全、战略、科技和经济利益等。中国法律没有详细列举不予公开的信息,而是用一句话规定了信息公开的例外——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印度法在广义上是指古代和现代印度国家领土范围内所适用的一切法律,包括印度教法、佛教法、耆那教法和锡克教法,以及在印度实施的伊斯兰法和英国法等。印度法可从时间维度分为传统印度法和现代印度法。传统印度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传统印度法意指古代印度教法、王令、行会规章和习惯法所构成的法律体系,不包括古代印度的佛教法和耆那教法。狭义传统印度法的主要特征是,宗教法占据核心地位,具有多元性,具有“法学家之法”的特性,具有广泛包容性与和平主义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