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很牛的法官

那些当时让你痛苦的事情,总有一天你会笑着写出来。我要写的这几位法官有的是当时让我难堪的,有的是让我敬佩的,但在当时那都是痛苦的,但正是因为他们,才让我现在的业务水平还算过的去,甚至在一些转折点,也不至于迷失。

刚入行的诉讼律师,会接触各种各样的案子,没有办法专业化,也就没有自己专长的案件类型,而法官接触的案件量是巨大的,在自己的审判领域可以算的上是专家,所以在律师的小伎俩一眼能看穿。以下,我要写到的法官,也是这种可以称之为“人精”的法官。

是一个人身损害的案子,因为当时刚接触到这一类型的案子,不知道这种案子最为关键的的部分就是事实,法律条文其实是很简单的。法官接连问我的几个案件细节我都不是很清楚,庭审一度很尴尬,我就用了我在外地,当事人伤的很重没办法出庭等作为借口,迎接我的就是法官的一顿训斥。

后来因为需要追加多个被告,我先后六次前往上海,调查取证,去了案发现场,了解了案件发生的经过和具体的一些细节,还在法官的准许下补充了很多的证据。

让我很佩服的是,如果换做之前遇到过的法官,这种案子不会开这么次的庭,而这个法官审理事实非常地仔细,前后开了三次庭,还自己去了现场,甚至依职权调取了证据。

最终案件的结果还不错,更重要的是,通过和法官的沟通配合,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只要是发生过的事实,总是会留下蛛丝马迹,而一旦选择做这件事,就要尽心尽力,这是我所学到的。

是一个合同纠纷的案子,这个案子对我个人的意义非常地大。那段时间我接二连三地接到好消息,开庭有些飘了,正是这个案子给我泼了一盆冷水。

作为原告代理人,我研究了证据之后发现,案件相对比较简单,虽然证据存在一些瑕疵,但我认为不重要,想着自己设计一些问题让对方不打自招。结果就是,碰上了一个老律师,他的回答全部都避开了我的答案。

之后,为了弥补证据存在的瑕疵,跑了三个部门,去了两个市区城市,调取了一些证据。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被法官狠狠地教育了,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们需要的严谨,而不是侥幸,我们区别于当事人的地方,就在于我们能解决麻烦,让事情圆满,有理有据。

案件最终判决还不错,但是法官对我的训斥教育和我自己花费的时间成本,让我自己印象深刻,让我成长。

案件组织调解,从早上9点调到了11:30,好不容易调解好了,做笔录的过程中,我方当事人不干了,组织调解的助理也很无奈,通知法官过来开庭了。法官大致问了一下双方的差距在哪里,然后把我叫出去,说了一句话:“跟当事人讲利益,别跟他讲法律怎么规定的,会怎么判的”,然后他就走了。我把当事人叫了出来,简单地说了几句,爽快地同意了,印象特别地深刻。

后续也也接触了几个庭外和解的,都是以他的这句话作为指导原则展开的:比如说一般的经济状况比较差的人,比较注重钱和尊重,在沟通的时候如果表现出足够的礼貌,能跟他们明示利益问题,通常就能取得较好的沟通效果。

做小企业的人,不太考虑钱,比较重视尊重的需求,通常是因为对方请了律师,自己也想体面的跟对方打官司、谈判,所以也找一个律师,在沟通过程中就需要注意体面,照顾到当事人的体面。

企业做得相对大的当事人,时间成本都是相对较高的,他们不喜欢拖拖拉拉,喜欢简单直接,说出重点,具体方向和方案,等等。用这个法官给我一些指导原则,也促成了一些案子的调解。

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可以说是不厌其烦地促成案子的和解。我们的当事人是被不公平对待的一方,但是在法律层面是没有办法翻过来的,对方占了很大的便宜。所以,在我们多次的沟通之下,法官因为他心中的正义,想极力促成案件和解。

如果法官对法律不热爱,这个案子很简单,一纸裁定就可以了;如果法官没有职业责任感,他也不会在中午抽出时间和我们交流,更不会在晚上八点还在给我们打协议;如果法官就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案子,不照顾我们当事人,那么不会组织我们双方多次谈判。

最后,案件成功了。但是法官没有落得一句好话,除了我心中对他无比地敬佩。

只有在自己真正喜欢自己所做的事情时,你才会不顾一切代价地把事情做好,不只是冷冰冰的法律,还有暖暖的人心和深深的责任感。

当然还有很多,只是这几个法官让我印象深刻,也确实感染了我,让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