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难于

答案:(1)我同意该观点。张居正这句话的意思是天下大事,困难之处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有法必行,意在强调法律实施的重要性

(2)法的实施又称“法律实施”,是相对于法律制定而言的,指宪法法律规范的要求通过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各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运用、应用和实现的活动。法律实施具有重丢意义,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法律的威力也在于实施。具体来说:

①在法律运行系统中,法律制定(立法)是基础和起点,而法律实施则是使国家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具体化、将法律要求现实化的过程,是法律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把抽象的法律行为模式变成法律主体的具体行为的过程。

②法律得以实施的标志是权利得到实现,权力受到制约,义务(职责)得到履行,禁令得到遵守,法律的价值和立法宗旨得到充分实现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实施的情况不断变好。然而,无论是在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行为习惯中,还是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无论在直观上还是参照比较权威的法治评估数据,我国法律被尊重被遵守的情况都低于立法预期.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①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仍然薄弱;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逐利倾向时常干扰法律的执行和适用;③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损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法律的实施,更对法治的尊严和权威提出了挑战,法律实施不到位,使得我国法律体系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大打折扣,面对法律实施的现状与立法机关的预期之间的反差,我们要把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或,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