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多次以交易为名约出失足女,之后实施抢劫,后续如何?
2022年2月11日,辽宁辽阳市白塔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系列抢劫案。男子赵某某以色情交易为名,多次约出失足女,然后对她们实施抢劫。最终赵某某被刑拘逮捕,随后被以抢劫罪依法公诉。
赵某某50岁,家住辽宁本溪,曾经有抢劫犯罪前科赵某某在海城市某浴池与按摩女耿某某相识并互加了微信。同年5月6日凌晨,赵某某以开车带耿某某去本溪市游玩为由将耿某某骗出并行至辽阳某山区偏僻处时,赵某某以语言威胁等手段,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抢走耿某某人民币7000元。
此后赵某某再次作案,他通过某聊天软件与失足女张某某取得联系并互加了微信,二人约定于当日晚进行色情交易。
21时40分许,赵某某将张某某接到由女友龙某某事先租好的辽阳市白塔区一日租房内,并给其转账嫖资1200元,因其他原因双方发生性关系未果。后赵某某下楼离开不久再次返回日租房,持仿真手枪相威胁,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抢走张某某人民币5.1万元。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
赵某某被警方抓获并被刑拘,后被批准逮捕检方指控:赵某某以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在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写在最后辽宁的赵某以暴力的方式打劫失足女,构成抢劫罪成立,最终自食恶果。此次事件也在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以违法的行为劫取他人的财物,或进行违法犯罪都是不正当的行为,触犯法律的违法人员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