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钢丝绳报废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塔吊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吊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塔吊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塔吊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3.当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时,塔吊钢丝绳断丝报废数量减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