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法律主观:
法律上没有逃脱罪的说法,而是叫脱逃罪。即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或者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从监押场所逃走,脱离监押的行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是指已决犯和未决犯两种, 被行政拘留 、劳动教养、取保候审、假释、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因没有被关押,不发生脱逃行为。监押场所,指监狱、劳动队、少管所、看守所等关押罪犯的场所。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对罪犯进行监押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从被关押场所逃跑的行为,具体有如下方式: 1、秘密从监押场所逃跑; 2、在押解途中逃跑; 3、使用暴力强行逃跑; 4、使用威胁方式强行逃跑。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限于被依法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罪犯和未决人犯。其他人不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从被监押的场所逃跑,脱离监管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客观:《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