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对于利用p2p软件传播、软件的法律规制有哪些
具体的没有,看看下面的信息
P2P是一种网络***享方式,下载文件的人同时也是文件提供者,下载的人越多,速度就越快,下载速度没有限制,是目前最理想的大规模传输方式。
近年来,一个因特网用户直接连接另一用户,进行语音和文件交换的“点对点”网络技术(P2P)风行全世界。在深圳,从1999年投放市场的腾讯QQ,正是利用这种点对点传输技术,一举成为亚洲最大的即时通信软件。
随着宽带技术的发展,P2P技术推陈出新,出现如BT、电骡、POCO、百宝、酷狗、酷乐、eMule、PP点点通等新兴P2P软件。这种传输和复制,多数在非授权状态下进行。这意味着,P2P软件成为盗版软件、盗版音乐、盗版电影的“天堂”。在大量非法复制下,电影、音乐、电视等各版权所有人的利益如何保护,已成为规范P2P产业首当其冲的问题。
为探索因特网宽带“点对点”应用的商业模式,中国互联网协会昨天正式成立了宽带P2P应用推进联盟。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把因特网上的创新发展和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推动我国宽带网络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是这一联盟成立的主要目的。”
就在国内画出P2P产业“红线”前一周,中国香港屯门法院判决,一名为陈乃明的男子利用BT技术下载三部电影《夜魔侠》、《选美俏卧底》和《宇宙深慌》,供网友下载,构成了三项侵犯版权罪。
同一天,作为百代唱片中国区代理的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缘由为飞行网平台上有59首未授权歌曲。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这一内地首例涉及P2P的侵权纠纷案。
业界人士认为,香港BT有罪案例给电影唱片业带来光明。有迹象表明,国际电影和唱片巨头在国内外掀起的针对P2P的诉讼大潮,已悄然扑向中国互联网业。在这种背景下,国家部门对P2P产业进行规范用意很明显。
目前,国内网民能够使用的P2P软件多达几十种,其中常用的P2P软件有:BT、电骡、POCO、百宝、酷狗、酷乐、eMule、PP点点通、RealLink、比特精灵、百兆P2P、skype等。BT(BitTor?rent的缩写)则是去年以来最流行的一种P2P软件。有报道称,国外的BT软件开发者正在着手与风险投资者合作,将BT由免费模式转变为收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