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权利关系不明等。同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诉讼条件或者程序的要求,也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原告主张的事实和权利关系没有法律适用的基础,或者没有法律保护的依据,或者原告不能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所做出的不予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具体来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如果原告无法充分证明其主张的事实真实性,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充分证明。2. 权利关系不明: 如果原告主张的权利关系不明确或者不成立,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比如,原告主张的权利与被告行为无关,或者权利已经消失等情况。3. 不符合诉讼条件或程序的要求: 如果原告在起诉前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或者诉讼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也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具体程序是什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非一定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事实、证据等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则可以进行驳回。同时,法院还需要在判决中给出相应的理由和依据,以保证判决公正合法。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可以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权利关系不明、不符合诉讼条件或程序的要求等多个方面入手。同时,法院需在判决中给出相应的理由和依据,以保证判决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予支持;发现被告不应当作为诉讼的对象的,裁定将其排除在诉讼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