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案例
只能选择一个,即劳动仲裁,理由如下:
(1)此案例中有两个仲裁关系,一个是合作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另一个是未约定、但法定的劳动仲裁;其中,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只能解决因为履行合同中双方对项目有关的经济纠纷;劳动仲裁用于解决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
(2)甲摔属于工伤,只能向乙公司以工伤索赔,如果乙公司已经为甲买了工伤险的,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因为工伤申报、工伤赔偿产生纠纷,只能适用劳动仲裁、不能适用项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3)即使甲不以工伤索赔、而是以人身伤害索赔:也不属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经济纠纷,不能适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
(4)虽然甲与乙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已过2月:但甲仍然继续为乙公司工作、且乙公司没有反对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合同的条件继续履行,所以:甲仍然与乙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甲仍然可以向乙公司或是工伤保险机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