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软件侵犯的是什么版权

侵犯软件侵犯的版权如下:

(1)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复制权,通过印刷、复印、扩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作品的权利;

(3)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软件侵权盗版的形式:

1、最终用户盗版,最终用户特别是企业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许可范围使用软件;

3、硬盘预装盗版,厂商、系统集成商或电脑销售商在电脑中为客户预先安装操作系统或一些应用软件;

3、网络盗版;

4、街头贩卖盗版光盘。

综上所述,盗版软件不仅损害了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软件产业的发展。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应该尊重知识产权,不使用盗版软件,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