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的特性

国防法规的特性是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详细释义: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规范只有当它真正得到贯彻和实现时,它的作用才能显示出来。

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法规是指国家为了加强防务,尤其是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用法律形式确定并以国家强制手段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国防法规作为国防活动的基本法规规范,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在国防领域中的各种关系,把国防建设纳入到法律化轨道,确保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总目标的实现。国防法规的实施是指国防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国防法规的地位作用:

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对各部门法的划分也有所不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在这里,军事法的外延要大一点,其主要内容或者讲根本内容是国防法规。通过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国防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门类。

健全的国防法规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军、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强大法制武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国防建设的是否制度化的的重要标志。它明确了国防教育的领导体制,国防教育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通过立法规定一个节日或者纪念日,以推动国家某项事业的发展,是国内外经常采取的做法,我国的《国防教育法》在起草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设立全国性的国防教育日很有必要,这有利于增强全民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推动国防教育建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