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风民俗

一、西藏拥有丰富多彩的传统民风民俗资源  民风民俗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地区与民族的历史传统、心理素质、道德和价值观念,是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及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关于民俗的分类方面,有着多种不同的看法,综合起来看,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从物质与精神的角度进行划分;一是从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角度划分。而无论是从哪种角度进行划分,西藏的传统民风民俗资源都可谓丰富多彩。  从物质与精神的角度进行划分,西藏的物质民俗主要包括西藏的风光、建筑、服饰、饮食、交通、生产等;精神民俗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宗教、节日、婚礼、丧葬、语言禁忌等方面。从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角度划分,西藏的自然景观主要有珠穆朗玛峰、冈/仁/波/齐/峰、雅鲁藏布,玛/旁/雍/错,羊/卓/雍/错,纳/木/错,名胜古迹布达拉宫、大/昭/寺、三/大/寺、扎/什/伦/布/寺,历史遗址昌/都/卡/若、拉萨曲/贡/村、琼/杰/藏王墓、朗县列山墓群和阿/里的古/格/王/朝遗址等等;西藏的人文风情主要包括社会关系形态上的人文风情,即不同地区种类繁多的服饰、饮食、岁时节日、民间文艺等等。下面,仅举节庆和禁忌作一粗浅的探讨:  西藏的节日习俗丰富多彩,有宗教节日,农事节日,牧业节日和年节等等,既有地方性的,也有全区性的;既有宗教方面的,更有世俗方面的;既有农业牧业方面的,也有娱乐竞技为内容的。其发挥的功能和拥有的文化价值却不可低估。任何一种古今中外的节日,都有一个统一的文化功能或文化价值,那就是划分时间段落,调节民众的生活。西藏节日所拥有的功能和价值远不止这些。藏族节日在特殊的环境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成为藏族人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藏族节日,基本上是欢乐的群众集会。人们借此机会休闲、放松、娱乐,借此机会载歌载舞,丰富群众的娱乐生活,它是超越日常生活的兴奋点。西藏高原地广人稀,特别在西藏农牧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致使农牧民群众平日交往较少。因此,人们借节日机会,传递信息,增强友谊,交流经济。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随着现代化突飞猛进,文化传播形式的多样化和文化娱乐生活的不断丰富,传统的口耳相传的非物质文化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的今天,西藏传统的民间节日,正发挥着保护库和传播带的作用。因为,西藏民间的歌谣、民间舞蹈、形式多样的竞技和游艺文化的表达空间日益狭小,已经成为弱势文化,甚至在一些地方,这类无形文化只有在过节时才能得到体现。节日本身作为非物质的无形文化,但它还可以为许多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传播创造空间。  禁忌习俗,和法律一样都是约束人的言行,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在法令问世前,对社会的约束作用主要依靠禁忌。当法令出现后,禁忌还继续发挥着功效,对促使个人行为与自然界、社会和他人之间达成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西藏广大的农牧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传统的禁忌习俗仍然对规范人的行为起着特殊的作用。藏族先民在观察天地万物来源时,对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做出了自己童年时代的判断,而万物有灵就是他们判断和理解自然的原始成果,也是古代藏族生态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基于这种万物有灵的观念,产生出自然崇拜,而万物有灵、自然崇拜又产生出对神山神湖的敬畏。夏季禁止乱砍滥伐植被,禁止滥伐古树和神山上的植被,禁止污染水源,猎手在狩猎过程中禁止捕杀怀胎的动物,日常生活中禁止宰杀怀胎的母畜(以免造成双重罪孽)等流传在民间的多数传统禁忌习俗,就是建立在万物有灵的观念上而成为人们敬畏的一种心态的反映,并因此披上了一层五彩斑斓的神秘色彩。但是倘若我们拨开云雾,就会发现其中蕴涵着合理成分。正是这些观念,引导人们热爱生他养他的土地,热爱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使得一切破坏自然,破坏山水的行为,成为罪孽,并且不可饶恕,从而客观上保护了人们赖以生存的周边环境,保护了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  有些禁忌习俗起着调整人与社会关系的作用,利于公***秩序有条不紊地延续发展,有些禁忌能够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利于彼此之间确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关系。过去在西藏,长幼、父子、兄弟、朋友和邻里之间的相互关系遵循一定的道德秩序的原则,这样使社会处于和谐运行之中。他们非常重视尊老爱幼,与人和谐相处,团结友爱,彼此谦让,长期以来能够始终保持着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中的那种真诚、纯洁、善良的本性,这种不带功利目的和金钱色彩并且还体现了人类美好天性的民族传统美德,对市场经济消极因素导致的拜金主义,贪污腐化,道德沦丧,极端利己主义等不良社会现象,无疑具有消解作用。  二、西藏传统民风民俗在当代的一些变化  西藏由于在历史上受佛教的影响很深,因此,其民俗也大多具有宗教色彩,并且由于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曾长时期处于封闭保守状态,因此,其民俗中的一些具体行为在反映了一些人类发展阶段曾普遍经历过的历程之外,也难免带有相当的迷信、落后色彩,并与当代的文明进程表现出严重的不适应。如在卫藏地区,一些人把铁匠、屠夫、猎户视为不洁之人,低人一等的下等人种,一般人家不与他们这类种姓的人通婚,不能同用一碗饮食,忌讳使用他们使用过的衣物,甚至个别地方不让“下等人”跨其自家的门槛,把他们拒之于门外。这种观念形成于吐蕃时期,当时农业发展比较迅速,而牧业走向衰弱之际,为了防止和杜绝乱杀滥猎牲畜及野生动物,所采取的一种非常的措施或做法,带有针对性的功利目的,对当时的社会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观念形成之后,直至今天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一观念有所淡化,一些地方父母决定儿女终身大事时,也不再考虑对方的身世,更不顾忌衣物、碗筷混用。但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这种陈旧的观念又有所抬头。又如,1982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变通条例〉》,作了禁止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婚姻的规定,但在日/喀/则和昌都地区,兄弟***妻或姐妹***夫的婚姻形式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究其产生和存在这种婚姻形式的原因,学术界各持己见,莫衷一是。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为了不瓜分家族财产和集中家庭劳动力,以及这两种客观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传统家族观念。这种婚姻形式,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明显减少了,但是自实行生产责任制以来又有所回升。还有些以往因种种原因而造成的不适于现代化生产及市场经济的落后观念,也已有所变化。比如过去西藏人普遍受佛教思想影响较重,牧民们不太重视牲畜的出栏率,导致宁愿许多牲畜老死,也不愿意杀之自用或出卖;还有的农牧民常年省吃俭用,所积蓄的钱财不是用做发展再生产,而是捐献给寺庙。由此,造成社会生产很难向前有较大的发展。  当代西藏人已经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民风民俗的渐变。以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起居为例,如塑料酒罐、酒壶和玻璃酒瓶、酒具代替陶质酒罐、酒具;热水瓶代替陶茶壶;电动搅拌器代替木质酥油桶;电灯、应急灯或蜡烛代替油灯等。再如西藏人在服饰方面不仅仅以着传统服装为主,且越来越趋向于休闲装、西装、牛仔、裙子等,并非常注重品牌。就民族服装的款式和色彩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革和提高,如女装从传统穿着较为繁琐改成了穿着方便,讲究人体曲线美的特点;面料不仅仅趋向于传统的氆氆,而且也大量选用各种纺织品、织锦缎、丝绸等国内外上好的料子。再如婚礼,虽然现代西藏人的婚礼中也保留着不少传统婚俗的某些内容,即婚庆典礼、着盛装、献哈达、唱歌敬酒、烧香跳舞祝福等,但像现代的婚纱照、自助餐、啤酒饮料、流行歌曲等时代元素已经注入了人们的婚庆当中。  总的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藏传统的民风民俗中某些消极的落后的观念与之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已经和当前社会发展的步伐紧紧联系在一起。而与这些表面变化相适应的是,人们内在的更深层次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西藏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逐渐形成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在21世纪的今天,又凝铸了“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青藏铁路精神”。这两种可贵的精神正日益融入人们的生活实践当中,并日益成为当代西藏民风民俗变化的主流。作为一种历史文化演变、进化的现象,上述传统民风民俗的变化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它说明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