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网站不得大数据杀熟,若发现杀熟会有什么惩罚手段?

针对旅游网站的大数据杀熟,我们国家相关部门做出了以下规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违反该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具体来说,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规定也会在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大数据杀熟滥用了分析等技术手段,从旅游者的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等设置了不公平的待遇条件和交易条件,也侵犯了旅游者合法权益。 在同样的产品或者服务面前,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看到的价格贵得多,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权益。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所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或者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单项旅游服务的经营活动。

这次的规定也是专门针对这类基于网上的旅游经营者做出的规定,一些商家会为了自己店铺的好评度,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还会删除一些不利店铺发展的评论,这种属于不真实的评论。

我们日常旅游当中,在网上进行购票或者预约的时候越来越多了,而这些商家也在这其中会有不法的行为,我们遇到之后也要及时去举报这类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