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没有经过法院和检察院认定案件,能够直接下结论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我们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尤其是很多网友对于如果派出所没有经过法院和检察院认定的案件,派出所能够直接下相应的结论吗?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之下,派出所是不能够下直接相应案卷的结论的,需要经过法院或检察院进行相关的安全认定之后,才能够进行相关的结论的下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个问题,那就是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派出所是不可以去定性案子的,因为犯罪定性,必须由法院进行相关的定夺,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全是人民法院刑事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侵害法益的行为就属于定罪的行为,因此只有对行为进行相关的认定,才能够去对案件进行相关的认定,这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对于我国这一块,都是有着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的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就必须要按照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通过这些描述,我们能够明确的知道派出所只有案件的执行能力,而不能够去认定一件案件,不能够去下结论,这些东西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也是必须要了解的,这对我们的生活是有很大影响的。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明显的知道,派出所对于案卷是没有认定的权利的,也不能够直接去下结论,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或检察院进行认定之后,才能够去下结论,在我们了解这些情况之后,对于我们的生活将会有更好的帮助,能够让我们在生活中更加的得心应手。